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药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中成药/其他中成药 | ||
采购单位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8日 17:55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承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16 | ||
采购单位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洪老师 020-856841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承工 020-83172166-816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09-2140GZG11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承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老师 020-85684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承工 020-83172166-81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标的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药品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采购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药品采购项目 | 请参阅“采购需求” | 1项 | 确定1家供应商,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供应日常门诊药品 | 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 人民币98万元(二年),本金额已包括药品价款、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
注:(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本项目所有标的采购本国产品。
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投标人(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
1.原则上投标人(供应商)在每个项目(标段)仅能委托一个授权代理人。各投标人(供应商)代表需提前预留时间到达,进入交易场所需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开评标(评审)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各投标人(供应商)因提前到达预留检查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非绿色“健康码”、不配合查验“健康码”、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进入交易场所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的后果,由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部门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的,从其规定。
2.参加开标(谈判、磋商)的投标人(供应商)代表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后可以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供应商)应提前确认授权代理人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以便准时参加开标(谈判、磋商)活动。投标人(供应商)可采用招标(采购)文件的格式重新确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授权代理人,并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可不密封单独提交)。
3.请投标人(供应商)代表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口处必要的防疫检查时间,预留充裕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招标采购项目有可能采用线上开标(谈判、磋商),请投标人(供应商)代表在开评标(评审)期间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
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除非另外通知,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疫情期间,如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若招标文件没有说明须与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确认),各投标人可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凡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选用中国邮政、EMS及其他信誉良好的邮递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预留充足的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司项目经办人(项目联系人),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亲笔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文件丢失、密封破坏、逾期送达、灭失等风险及造成的后果,我司对此不承担责任。投标人(供应商)应在邮寄单中注明内容为某项目(文件)编号(请填写)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供应商)寄出文件后将邮寄单证及时告知我司项目经办人,以便我司工作人员知悉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方式及协助投标人(供应商)及时查收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我公司具体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公告)
2.为避免疫情期间发生部分文件丢失及方便我司工作人员在接收文件后统一消毒,建议投标人(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对除投标样板(如有)外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包装在同一个外封包装内,外封包装封面请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请填写具体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内容,外包装封面及封口处均应加盖公章。
三、关于开标方式
1.投标人(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不参加项目开标活动的,视同投标人(供应商)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主动放弃其对开标环节提出质疑(异议)的权利。参加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代表请依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及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并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现场如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以便尽早妥善处理。
2.除常规的现场开标方式外,为减少人员聚集,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可能会采取线上开标过程视频直播(使用钉钉不见面开标):我司项目负责人建立项目钉钉工作群并在投标截止后开启群视频直播,投标人(供应商)代表自行加入“钉钉群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收看。
本通知所示内容为疫情防控期间提醒注意事项,均不影响投标人(供应商)编制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自疫情防控终止之日起,即恢复正常招标(采购)活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敬请投标人(供应商)配合实施疫情防控工作,多谢合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