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605004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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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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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B202605004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
9000000.00 |
90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2年期食材供应,包括米、面、粮、油、调料、蔬菜、水果、甜点、肉、蛋、奶等日常所需的全品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3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5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5.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包。
5.7入围供应商数量或淘汰率:拟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淘汰率: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不少于5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少于5家,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5.8服务质量:所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5.9交货方式:供应商应在每次供货前统计并确认采购方需求,按要求及时将食材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5.10交货期限:按采购方要求及时将食材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资格审查时上述查询如遇网站系统异常的,以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承诺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3.方式:领取征集文件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件)规定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计取,由入围供应商向代理机构均摊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52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联系人:陈学彬、葛菲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葛菲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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