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协助集团公司编写股权投资运营、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重点低值易耗品等制度,修订完善现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等制度。
2.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随时无条件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调研、答疑、宣贯、核查、清查等驻场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30天内交付制度成果,90天内随时提供集团公司所需驻场服务。
三、服务费用
投标报价包含实施服务过程中所需一切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四、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至少3人,全部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级别包括合伙人、部门经理,且随时能提供驻场服务。
五、报价要求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5月15日17时00分将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8586095089@139.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函不予接受。
注:
1.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报价单位可自行随报价函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