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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和田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三)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12     浏览: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和田市教育局小学数学教学仪器 初中数学教学仪器 小学科学实验器材 小学音乐器材 初中音乐器材 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和田市教育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23: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6月12日至2021年07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开标时间 2021年07月05日 11:00
开标地点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预算金额 ¥178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宇
项目联系电话 16699239033
采购单位 和田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3) 2512576?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和田市玉都广场银座8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9923903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原件(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期的完税证明原件(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5)投标单位应提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0年10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下载:

发布编辑:mof.g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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