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类似监理经验的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2.2招标编号:D53F00621001257
2.3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和内容:总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规模为5万m3/d。
(2)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
(4)项目总投资:投资估算41583.44万元,其中工程费24879.42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及项目施工节点要求,自行配置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监理服务人员。
2.5 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完成、相关单位的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项目实际为准。
2.6监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要求。国家及地方若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最新规定规范执行。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内承担过不少于1项的类似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且投标人能够提供相应书面支撑文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内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负责过不少于1项的类似工程项目。
3.5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至少配备1名总监和3名专监,3名监理员,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6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8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工程指市政工程中的规模不小于3万m3/d给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如证明材料无法明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于开标现场缴纳。
4.3投标人完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及代理公司开标现场缴费后,方视为具备投标资格,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21年7月14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电子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1)现场递交:投标人于网上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上公告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2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具体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额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提供)以证明其身份。
(5)开标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场解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0.160.190.130:8001/)以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www.ynjzjgcx.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云明
联系电话:0877-20574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刘羽飞、田恩泽
联 系 电 话:0871-65324338
传 真:0871-65324337
电 子 邮 箱:1149334231@qq.com
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