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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变更公告
一、内容:
我公司于 2026年7 月 13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清淤工程勘
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变 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屯留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屯留区张店镇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依据《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清淤工程规模为大型;
依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堆泥库级别为4级;依据《水土
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堆场级别为4级。建设内容为:水库清
淤251.2万m3,新建库容堆泥库1座,新建堆场4座。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绘、初步设
计(含设计概算)等相关服务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
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行政处罚信息”
。
4.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及项目
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
表须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
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
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
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联合体最多允许两家联合),由同一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协议书中
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
的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现变更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屯留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依据《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清淤工程规模
为大型;依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堆泥库级别为4级;
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堆场级别为4级。建设内容为
:水库清淤251.2万m3,新建库容堆泥库1座,新建堆场4座。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含设
计概算)等相关服务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建设地点:屯留区张店镇
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
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行政处罚信息”
。
3.4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及项目
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
表须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
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关联关系其他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
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联合体最多允许两家联合),由同一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协议书中
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
的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地
话:0355-7526862
址:长治市屯留区建设北路016号
电子邮件:tlsljgj@163.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发展中心 (长治市屯留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建设北路01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5-7526116
电子邮箱:3583916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邦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焦家庄村委南66米路东二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039957757
电子邮件:bang202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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