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供热 大庆世纪景观大道等区域供热管网项目热网管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供热 大庆世纪景观大道等区域供热管网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 主要招标量见技术规范。
2.3项目的建设工期:项目计划开工工期是2021年7月初。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2108KJGD-W001
2.5设备(标段) 2.6设备(标段)数量:1批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8设备(标段)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生产许可: 3.1.1管道保温、防腐及技术服务均由投标人完成不得外委,原材及其余辅材可外购,但必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 3.1.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证书,可外委,但必须提供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3.1.3提供可生产DN1000及以上高压聚氨酯发泡机一台有效证明文件(发票或设备购买合同等)。 3.1.4投标方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报告必须有蠕变曲线图及推算30年蠕变变形量符合标准要求的结论。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近五年签订集中供热工程聚氨酯DN1000及以上保温管道供货(自行保温)单个合同额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3个且运行时间满足两年。(须是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之间签订的合同,且运行时间满足两年) 3.2.2提供的业绩必须是自行加工生产。 3.2.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总价页(价格不可遮挡)、能证明保温管道规格的分项清单页(价格可遮挡)、盖章页、有合同甲方盖章的完货证明或顾客满意度调查等可证明供货完毕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以证明业绩满足要求,如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 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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