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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心应用系统技术运维和系统支持驻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6-02     浏览:0    

项目概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心应用系统技术运维和系统支持驻场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3050818D

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心应用系统技术运维和系统支持驻场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30.945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0.945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税三期工程是国家“金字号”工程的重大项目,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税务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推动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支撑。

为确保江苏税务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机关行政类应用系统等方面的稳定运行,拟采购20人的驻场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叁拾万零玖仟肆佰伍拾肆元整(¥830,9454.00元)(该预算金额为2年总的预算,每年的预算金额为415.472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如果采购项目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 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佟工:1461737635@qq.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1/2022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杨远东,025-58528636 技术部分:郭健,025-52828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佟仁萍,025-83370296-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 话:  025-83370296-710

 

ccgp.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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