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2)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严禁转包。
(4)允许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合法分包。分包必须经过招标方同意。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台300MW(或等同容量)及以上机组低低温省煤器(或低温省煤器、烟气冷却器、MGGH、WGGH)安装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7日9时起至2021年8月1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