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件,同时必须为上述人员提供本单位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劳动合同)。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项电力设备安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及竣工报告)。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3日9:00起至2021年7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