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NJ2021-08-3-009
招标人 | :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
时间 | : | 2021 年 8 月 |
目 录
1. 总则..................................................15
附件1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文件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08-3-009)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2021年8月份(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次采购范围为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2套。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编码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空气预热器备件\热端换热元件 | 100990018 | H=1050MM δ=0.5MM\RH-2\考登钢 | SET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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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交货期:订单生成后30日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至少具有3台机组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合同须体现相关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生产厂家报价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6日09:00起至2021年08月11日17:00止。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采购文件费1000元/标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837526
注:采购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 监督部门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业务部(电话:010-6321351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13369320
邮 箱:chengjian@chng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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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813369320 邮箱:chengjian@chngdz.com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项目 |
1.1.5 | 采购设备名称 | 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技术规范 |
1.3.2 | 交货期 | |
1.3.3 | 交货地点 | 订单指定地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同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见招标公告 |
1.5.2 | 服务费 | 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框架协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以供应商每月实际结算订单金额为基数的3.5%计费据实结算收取。 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应在每月结算日(以合同约定为准)后 5日内向采购机构支付,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中标服务费,采购机构有权从合同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
1.5.3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837526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适用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
形式: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出 |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 形式: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 形式: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日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业绩时间要求 | 近10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投标人需将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压缩包中后缀为ebid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导入下载的采购文件数据包后,分别编制商务、技术和价格三部分投标文件,首先要导入pdf版的投标文件评议项的关联,如果有投标附件则可以上传投标附件,如果采购文件要求需要编制专用表格,则需要编制表格后生成投标文件(.ETND格式),生成投标文件时需要插入CA数字证书,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ETND格式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2.上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中,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公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投标函等)应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如果暂时不具备电子签章和签名条件的,请务必将有关材料打印后签字、盖章,再扫描到word文件中进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转换成PDF格式的投标文件。 |
4.1.1 | 加密要求 |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及企业CA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加密后请使用投标客户端软件验证解密,以确保投标文件未在加密过程中损坏。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拒绝接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09时00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一步开标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个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合同总价的5%。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为了便于描述招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特引用了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的名称、型号、厂家等,但该名称、型号、厂家等不作为投标的唯一选择,但所投标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须满足或高于引用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 |
11 | 特别提示 | 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采购文件各项约定的有效响应及认可。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3.2 交货期: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3 交货地点: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华能系统内有违约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3 信息服务费
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更好的服务平台供应商,对供应商按收费标准收取信息服务费,供应商可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通知公告中查看“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收取信息服务费调整的通知”。供应商应及时按标准缴纳信息服务费,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2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1.11.4 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本采购文件包括:
2.1.1招标公告;
2.1.2 投标人须知;
2.1.3 评标办法;
2.1.4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 供货要求;
2.1.6 投标文件格式;
2.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投标人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文件澄清管理”及时查看并下载回复内容。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文件澄清管理”及时查看并下载回复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若采购文件第一卷内容与第二卷内容不一致时,以第一卷内容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不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3.1.1 商务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附件和附表组成:
(1) 投标函(附件1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C)及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1D);
(2) 商务条件、合同条款偏差表(附件4A);
(3)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5);
(4) 投标保函原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5) 履约保证函格式承诺书(附件6);
(6) 投标人证明其是合格投标人并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附件7)。
(7)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1.2 技术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采购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结构、格式和内容的编排顺序应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 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3) 技术规范附表/附图(要求投标人逐项填写)。
3.1.3 报价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 开标价格表及报价承诺函(附件8);
(2) 投标价格表(附件2)。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65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3 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投标人虚假投标;
(4)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设备投产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设备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要求提供近3年材料。
3.5.6 投标人须知1.4.2条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解密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信息。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信息,将作如下处理:
(1)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了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 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3)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采购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5) 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同时将投标人计入华能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与该投标人发生交易。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开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用一步开标法。
【一步开标法】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点击“开标”按钮进行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6.1.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不遵守评标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ec.chng.com.cn/)进行公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还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公告。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还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进行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阶段不接受异议。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授标给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材料要求、投标文件材料综合评比最优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1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廉洁自律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8.2.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行为,投标人产品质量不得出现严重问题等情景。若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并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
8.3.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8.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3.3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 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属不实的恶意投诉,将被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与该投标人发生交易。
8.5.4 异议/投诉内容
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内容需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异议/投诉人及被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2) 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3) 相关请求及主张;
(4) 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
8.5.5 异议/投诉不予受理情况
异议/投诉不予受理情况需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异议/投诉人不是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无利害关系;
(2) 异议/投诉事项不具体,未提供线索,难以查证;
(3) 异议/投诉书未署名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及联系方式;
(4) 以法人名义异议/投诉,未经法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6) 已做出处理决定,未能提供新证据的;
(7) 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采用电子招投标:
华能集团系统内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采购项目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操作。具体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符合通过制) |
2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2.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详见续表1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 详见续表2 |
续表1:符合性审查标准表
序号 | 合格条件 |
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且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无瑕疵 |
2 | 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实质性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齐全且清晰可辨 |
4 |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范围无实质性偏离 |
6 | 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 |
7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未限制招标人的权利 |
8 | 不存在投标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网卡信息、中央处理器(CPU)信息检查完全一致的情况 |
9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 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条件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3 |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不是联合体,接受代理投标。 |
4 | 专项条款要求 | 3.2.1业绩要求:提供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至少具有3台机组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合同须体现相关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生产厂家报价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6 | 其他条件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推荐候选人原则
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投标有效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有效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1.1 本评标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等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1.1.2 本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1.3 本招标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符合通过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比较和评审。
1.2.1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1.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符合通过制):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评标价格从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如最低价相同,业绩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如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1 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3.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1。
4.1.1 【资格后审项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9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4.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投标。
4.2.4【适用于单价合同】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大写金额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但明显的文字书写错误和金额单位错误除外);
2) 投标综合单价以开标一览表信息为准,开标一览表为开标完毕统一公开下发或唱标的价格记录表;
3) 如果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作为投标综合单价(如果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异常偏离正常价格,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可能是因为书写错误导致的,可以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依据书面澄清结果确定投标综合单价);
4.2.5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集团物资供应中心(XXX区域)XX月份集中物资供应--XXX采购合同(包XX)
甲方(买方):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XXXX公司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现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价格和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明细及分项单价请参见附件1。附件1中的包括含税总价及结算总价。
“结算总价”是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格基础上下浮3.5%作为结算价格。该结算价格为本合同的最终支付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用、制造费、包装费、检验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所有附件1下的备品配件都应由乙方提供,满足国家相关制造及检验标准。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签约通知书;
4.采购文件;
5.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三、包装
供货包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国内长途运输(包括多式联运、多次吊装等),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以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和装运标记,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及搬运。其他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四、交货
备品配件详细的交货期见附件1,乙方按照与甲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和时间交货,非甲方原因,乙方承担所有供货、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以及由退换货产生的人工费、仓储费、甲方所受损失费等一切费用。
产品交付与合同履约细则
序号 | 工作内容 | 交付须知 | 备注 |
1 | 唛头 | 贴于包装箱上 | 格式见附件1 |
2 | 货品清单 | 置于包装箱内 | 格式见附件2 |
3 | 质量检验报告 | 如有 |
|
4 | 材料检验证书 (材质证明书) | 如有 |
|
5 | 使用说明书 | 如有 |
|
6 | 产品合格证 |
|
|
五、标签
乙方需确认所有备品配件在发货前贴上包含如下信息:1.产品合格证;2.货物描述(名称、规格、材质、图号、华能集团二维码);3.供货数量和单位;4.装箱清单;5.材质证明及相关分析报告等。
六、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及承担交付前的所有风险。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卸货,并经甲方开箱初步检验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抵项目现场的运输保险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所有货物。
七、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结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合同设备的“交接签收记录”、“产品验收单”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货款支付。
【开票信息如下】
购货单位: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63062909X9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路66号招商大厦24层01单元
电话号码:021-35316695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
银行账号:219582062310001
付款方式:电汇、汇票、“能信”三种方式
合同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7日到第14日,每7日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物资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14日到第28日,每7日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物资价格的1%;
(3)从迟交第28日起,每7日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物资价格的 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7日的按7日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物资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物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乙方迟延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
3.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必须立即通知甲方拖延的时间和原因。甲方收到通知后,视情况而决定是否批准乙方延长合同的交货期。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之前,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4.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必须立即通知乙方拖延的时间和原因。乙方收到通知后,视情况而决定是否批准甲方延长付款时间。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之前,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非乙方原因或者乙方没有要求或书面同意推迟付款,乙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收取延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如下:
甲方每日将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的0.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货款的5%。
甲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
九、质保期
乙方将该合同的备品配件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或甲方下游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箱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反馈乙方。合同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物运抵最终用户起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要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十、不可抗力
1.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而这种延误以及不履约是由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则不构成该方违约或造成任何损害索赔,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天灾、水灾、严重的地震、台风、飓风、瘟疫及流行病。
2.甲乙双方中一方在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在事件发生十五(15)日内通知另一方,说明事件的情况并对合同执行产生的不利影响提供证据。
3.除非另有规定,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终止合同,也不得因由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期或者不履约行为进行索赔。
4.如果双方估计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将超过6个月,双方均有权在不可抗力结束之前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协商上述事件的影响并修复履行本合同的条件。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一、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或索赔,乙方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该设备在交付后的产品产权归属于甲方。
2.双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本公司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指定的最终用户除外),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十二、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甲方实际经营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变更、暂停、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五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有矛盾或不清之处,应以合同条款为准。
4.双方举行的联络会议或其他会谈所作的纪要,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泄露给与合同设备无关的第三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7.甲乙双方将各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将由双方于合同生效后书面通知对方。
8.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变更,但甲方可以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
9.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加以纠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对该项违反做出修正。如果得不到纠正,甲方有权宣布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对于这种暂停,甲方无须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负担。
10.如由于甲方的原因,乙方执行合同被阻碍连续一个月以上,双方将互相协商,如有必要,甲方可以暂停本合同,并应承担双方同意的在暂停期间乙方所损失的费用。
11.只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说明终止的内容和有效日期,这时,甲方应与乙方谈判经协商后承付下列费用(但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破产引起的终止除外);
(1)终止日期前乙方已执行的全部或一部分合同价款和有关费用;
(2)乙方为执行合同而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费,这些材料及设备在甲方付款后应成为甲方的财产。
12.如果甲方为执行合同而向乙方已支付的金额(包括预付款)大于根据上述条款应向乙方支付的金额,甲方有权收回其余额及利息。
13.在发生合同终止的情况下:
(1)乙方应负责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尚未交付给甲方的文件、资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或材料)的存放。
(2)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而由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
(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14.合同各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各方均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以下无正文)
附件1:唛头
附件2:装箱清单
附件3:物资采购订单
附件4:技术协议
签 署 页
甲方: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盖章) 签订日期: |
(盖章) 签订日期: |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金元天甲5号楼2楼 | 通讯地址: |
邮编:210000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Email: | 传真: Email: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62909X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账号:6550010105049 | 账号: |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023 | 开户行行号: |
附件1:唛头
合同名称 |
|
订单编号 |
|
买方名称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卖方名称 |
|
发货人/联系电话 |
|
接货人/联系电话 |
|
到货地址 |
|
箱号/总件数 | 1/1 |
包装箱尺寸、重量 | 40*30*15CM / 毛重0.8KG、净重0.4KG |
附件2:装箱清单
装箱清单 | ||||||||
订单编号: | ||||||||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编码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合同数量 | 单位 | 实际数量 | 箱号 |
1 | ||||||||
2 | ||||||||
3 | ||||||||
4 |
采购编号: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料编码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结算总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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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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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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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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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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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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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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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总价: |
|
| ||||||
若产品库存不足,电话沟通后是否同意调整(请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 ||||||||
需要质量合格证书: | 是【 √】 否【 】 | |||||||
结算方式:卖方接受买方订单后,卖方发货完毕并经业主方验收后,卖方同意在含税总价基础上下浮3.5%的金额进行结算,即结算总价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买方自收到卖方开具结算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及业主方提供交接签收记录、产品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后90个工作日内将订单结算总价的100%(大写:人民币xxxxxxx)支付给卖方。付款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方式为电汇、银行汇票或“能信”。 | ||||||||
备注:上表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与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
附电厂联系方式:
附件4:技术协议
详见附件
技术规范书详见《华能珞璜电厂1炉空预器高中温段换热元件更新改造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文件
目 录
附件1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附件2 投标价格表
附件3 货物规格一览表
附件4 商务条款偏差表
附件5 投标保证金
附件6 履约保证函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 开标价格表及报价承诺函
附件9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1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贵方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 材料供货及交货的要求,特全权委托 (全称和职务),以投标人 (名称及地址)的名义并作为其代理,代表我方进行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宜:
商务文件:除随本投标文件提交的商务条件及合同条款偏差表列明的偏差外,其他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5) 商务条件及合同条款偏差表;
(6) 资信证明文件;
(7) 其他应当提交的内容。
技术文件:除随本投标文件提交的技术条款偏差表列明的偏差外,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 投标价格表(不含价格);
(9) 技术性能说明(含技术资料和附图);
(10) 技术条款偏差表;
(11) 类似项目业绩和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合同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12) 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会;
(13) 监造、检验、调试和性能考核试验;
(14) 货物交运计划;
(15) 技术服务计划;
(16) 技术文件交运计划;
(17) 业主方技术人员培训;
(18) 大(部)件情况;
(19)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20)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报价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 开标价格表及报价承诺函;
(2) 投标价格表。
我方已完全理解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 我方投标报价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和服务等所有采购文件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且该投标报价为固定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投标报价固定不变。
2)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文件、修改(如果有)和所有供参考的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清楚在今后再无权对此提出理解不清或误解的问题。
3) 本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3.3.1条款规定。
4) 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函,或者串通或虚假投标,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我方理解,贵司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投标或其他任何可能收到的投标。
6)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函,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材料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材料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 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之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完全接受。
9) 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及提示正确使用平台相关功能,在平台的所有操作均代表企业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对本企业在平台上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如有任何违反前述内容的情况,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及赔偿责任,并自愿接受招标人和平台管理者根据其企业规定做出的处理措施。
10) 所有有关投标文件的正式通信联系地址如下: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重庆区域)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17)华能珞璜电厂空气预热器热端换热元件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1D)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致: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由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廉洁自律承诺:
1.不伪造、不借用、不盗用业绩材料或资质(格)材料;
2.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
3.不向招标人、评委和贵公司人员行贿或变相给与好处;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评委和贵公司人员施加压力;
4.主动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服从贵公司组织安排;
5.如对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异议,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向贵单位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实名反映,不组织、不参与群访群诉事件。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贵公司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A 投标价格总表(适用于单价合同)
表2 A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空气预热器备件\热端换热元件 | SET | 2 |
|
|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含13%增值税及运杂费等) |
注1: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合同总价是DDP(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2年版)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价格,包括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堆放和装到车辆、运输保险和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卸货的一切费用。
注2:投标报价总表中采购数量为采购时间段的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电厂订货数量为准。
注3:必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包括消耗品)及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指导(包括培训)服务费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表2 B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预估数量(kg)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预估总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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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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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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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如在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因其他原因采购其他型号钢球,中标单位需按要求提供,价格与上报类似型号价格一致。
序号 | 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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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商务部分摘要表。 (附件7A);
2. 投标单位股权结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附件7B);
3. 投标人/工厂简介(附件7C);
4. 经审计的近年(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3.5.2约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报告(附件7D);
5. 资信证明(AAA级或AA级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商业信誉(专利、获奖及荣誉证明)(附件7E);
6. 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的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附件7F);
7. 关于企业状况的声明函(附件7G) ;
8. 本单位是否被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删除;(须提供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件7H);
9. 符合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情况,同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且能体现项目规模、供货范围和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并填写情况调查表(附件7I);
10. 说明技术来源以及贵公司和技术支持方(如果有)的合作关系及分工,并提供合作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包括技术合作方对投标厂家质量担保、性能担保文件等(如有);技术支持方(如有)设计、制造投标材料的业绩表。
附件2A 商务部分摘要表。
2A-1表 商务部分摘要表
评审项目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营业 执照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本 |
| 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扫描件。 | |
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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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业务范围 |
| ||
|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填写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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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的企业 资质情况 | 资质情况1 (发证机关、资质等级、有效期等) |
| 后附招标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复印件等。 |
资质情况2 (发证机关、资质等级、有效期等) |
| ||
…… |
| ||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发证机关、许可范围、有效期等)(如有) |
| ||
其他资格情况 |
| ||
认证 体系 (如有) | 质量认证体系 | (认证机关、有效期、证书编号) | 后附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
环境认证体系 | (认证机关、有效期、证书编号) | ||
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 (认证机关、有效期、证书编号) | ||
企业规模生产 (施工安装)能力 | 企业总人数及技术人员数量 | 总人数: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 后附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简介等。 |
服务能力 |
| ||
拟投入本项目材料 |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 ||
工程或产品获奖情况 | 国家级 项,分别为: 。 |
|
备注:1.本表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应如实填写(不适用或确实没有内容填写的,请在空格处用“/”标示)。未如实填写或只标注页码无实质性内容的,将影响投标人相应内容的评审。
投标单位股权结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需明确出资人所占的股权比例并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页面截图,格式自拟,可加页)。
7B-1表 股权结构表
评审因素 | 评审项目 | 具体内容 | 备注 |
股权 结构 | 股权结构 |
| 后附权结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工厂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介绍:企业历史、员工数量及结构、厂区占地面积、制造车间面积、制造加工、试验、检测等材料拥有情况、科研能力、生产能力等企业情况。
2D-1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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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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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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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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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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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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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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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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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净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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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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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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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收益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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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资产报酬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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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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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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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动比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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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速动比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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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未如实填写的,将影响投标人相应内容的评审。
2D-2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年份 | 总资产 | 流动资产 | 存货 | 应收 账款 | 不良 资产 | 总负债 | 流动负债 | 所有者 权益 | 其中: 当年非正常增加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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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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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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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3表 损益表
(单位:元)
年份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 主营业务成本 | 财务费用 | 其他成本费用 | 其中: 技术开发、转让费用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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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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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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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4表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年份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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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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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所提供财务数据均真实有效,不存在造假和虚报财务数据等行为,如核实发现我公司有造假和虚报财务数据等行为,同意招标人按照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信证明(AAA级或AA级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商业信誉(专利、获奖及荣誉证明)。(可加页)
2E-1表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情况
序号 | 资信等级 | 出具机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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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财务资信等级 | 出具机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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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后附资信等级证书及财务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E-2表 获奖情况表
序号 | 类型(国家级/省部级 | 奖项名称 | 获奖项目名称 | 证书编号 | 获奖年度 | 获奖等级 | 获奖者 | 发证机构 | 附件列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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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的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关于企业状况的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声明:
1.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我公司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
3.我公司没有被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也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
4.我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公司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删除。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H
本单位是否被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删除;(须提供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2I-1近年完成的材料投产业绩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项目名称 | 项目机组容量 | 数量 | 买方名称 | 合同时间 | 联系人及 电话 | 签约合同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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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开标价格表
投标人:
采购文件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综合单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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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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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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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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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