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殡仪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320210811FS0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汾县殡仪馆项目已由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襄行审【20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汾县民政局,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襄汾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襄汾县殡仪馆项目总承包(EPC) 2.2计划投资:30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955万元,设计费用:65万元 2.3建设地点:襄汾县古城镇贾朱村与东侯村交界处 2.4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3333.33㎡(约合35亩),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5200㎡,绿化面积8200㎡。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6建设工期:150天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 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③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造价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的注册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为施工单位,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 登录,通过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5.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4006530200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0时 0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二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市城建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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