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一汽资本控股及子公司外埠区域健康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招标服务名称:2026-2028年度一汽资本控股及子公司外埠区域健康体检项目
2.2实施地点:涉及城市及预计体检总人次(单位:人次,统计口径为体检人次,即每人每年参加一次体检计为1人次)
序号 | 城市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合计 |
1 | 北京 | 9 | 10 | 12 | 31 |
2 | 成都 | 50 | 56 | 59 | 165 |
3 | 大连 | 4 | 5 | 7 | 16 |
4 | 东莞 | 4 | 5 | 6 | 15 |
5 | 广州 | 43 | 47 | 48 | 138 |
6 | 哈尔滨 | 7 | 8 | 10 | 25 |
7 | 杭州 | 15 | 17 | 18 | 50 |
8 | 合肥 | 14 | 16 | 17 | 47 |
9 | 呼和浩特 | 6 | 7 | 9 | 22 |
10 | 济南 | 41 | 43 | 45 | 129 |
11 | 昆明 | 8 | 10 | 11 | 29 |
12 | 聊城 | 2 | 3 | 3 | 8 |
13 | 南京 | 9 | 10 | 11 | 30 |
14 | 宁波 | 3 | 4 | 6 | 13 |
15 | 青岛 | 10 | 12 | 13 | 35 |
16 | 厦门 | 5 | 7 | 9 | 21 |
17 | 上海 | 3 | 4 | 6 | 13 |
18 | 深圳 | 10 | 12 | 13 | 35 |
19 | 沈阳 | 14 | 16 | 17 | 47 |
20 | 石家庄 | 17 | 19 | 20 | 56 |
21 | 苏州 | 17 | 19 | 21 | 57 |
22 | 太原 | 14 | 16 | 18 | 48 |
23 | 唐山 | 3 | 4 | 4 | 11 |
24 | 天津 | 31 | 36 | 38 | 105 |
25 | 潍坊 | 3 | 4 | 4 | 11 |
26 | 无锡 | 6 | 9 | 10 | 25 |
27 | 西安 | 26 | 28 | 29 | 83 |
28 | 烟台 | 3 | 4 | 4 | 11 |
29 | 郑州 | 27 | 29 | 29 | 85 |
合计 | 404 | 460 | 497 | 1361 |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报价折扣率0.6
2.5 项目规模:详见2.2实施地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合作机构要求:投标人必须确保在招标人要求的每个服务城市(城市范围详见技术要求部分表1)覆盖至少1家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及至少2家全国性连锁体检中心(例如:美年大健康、爱康国宾、慈铭体检、瑞慈体检、新华健康、普惠体检等)。投标人在投标环节需提供覆盖所有服务城市的完整合作机构名录,并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维持此覆盖要求。
需提供证明材料:
(1)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合作机构名录。
(2)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主体业绩,且作为合同签约主体直接签订,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盖章;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人民币,如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100万元(含税)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
6) 类似业绩是指为合同甲方提供包含体检服务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3.1.4服务质量保证与违约处罚承诺: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供应商须承诺并确保其对接的所有体检机构均具备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体检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体检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当年度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并在【10】日内另行提供其他具备完成体检服务资质和能力的体检机构,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应按当年度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继续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若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甲方体检项目正常开展的违约行为,且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整改至合格标准,视为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按当年度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并在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当年度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继续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且未整改完毕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直至双方就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并执行完毕,或者法院等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文书要求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款。因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员工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漏诊、误诊、人身损害等情形,由此给采购人及/或员工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最终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不因供应商已支付前述违约金而减免。
若违约行为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供应商同一违约行为同时符合本条多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择一主张违约责任,不重复计算。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资料无效;只接受投标人作为主体的相关资料;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总公司承诺如分公司(分支机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由总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1日23时00分至2026年9月17日23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1972907028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CA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联系人:支晓琳
电话:1739008520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林健君、王国斌
座机:19729070213、19729070286
手机:19729070213、19729070286
邮箱:linjianjun1@faw.com.cn、wangguobin6@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国一汽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1861075
纪委举报邮箱:jjjc@faf.com.cn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