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7.58万元。
1.2采购内容:阜宁县分公司室外变配电工程,包含:完成图纸设计并通过供电相关部门审核,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施工前的相关审批手续;包含:出口电缆井、转角井、电力排管敷设、室内电缆沟(桥架)等及相关构筑物的土建工程施工;包含:项目全部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测试试验、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全部工程量;包含:项目所涉主设备及主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现场割接、系统安全投运;包含:照明、模拟图版、开孔洞、防火封堵、消防器具、运维工器具等配备;包含:其他费、安全生产费等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全部费用;包含:完成供电部门及甲方项目验收、送电;包含: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对施工方案调整而增加的工程量。详见造价预算书。
1.3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37.5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施工费不因各项工程特殊情况增加。
1.4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
1.5质保期: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电力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本项目技术规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供应商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具备五以上)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团体人员资格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2项目安全员:单独配备至少1名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备查):(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一份类似电力工程服务或销售(含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承诺: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成阜宁当地供电部门关于本项目相关送审及验收的沟通协调能力。
2.6投标供应商须是一般纳税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违法分包。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为直系亲属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2.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满足一项即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及身份证;安全员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一份类似电力工程服务或销售(含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得增值税发票(发票复印件盖章或承诺书原件盖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成阜宁当地供电部门关于本项目相关送审及验收的沟通协调能力。(承诺书原件)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发送至邮箱:18912563931@189.cn
(1) 授权人委托书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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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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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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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潜在投标人联系电话(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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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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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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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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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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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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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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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发票邮寄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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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阜宁配电工程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解放路199号阳光大厦二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盐城市解放路199号阳光大厦二楼开标。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盐城市解放中路8号
邮 编:224000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联 系 人:李加伟
电 话:18912563931
电子邮件:18912563931@189.cn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