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供应商具有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证书;
3.2.2 供应商是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注册过的维护保养检测技术服务单位;
3.2.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1.1至今)具有面积五万平方米及以上楼宇或其他商业项目的消防维保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8月 31 日15:00起至2021 年9月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