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法律服务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通知单】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94766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询价通知单,最低评审价格法)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法律咨询服务; 注:本采购公告全部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6-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6〕83号)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尚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震科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法律 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启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德沃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励炜律师事务所、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如名称有错误,以附件中名单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指派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至少由3人组成,负责人律师应当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以律师从业资格证为准),提供执业证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拟派律师应熟悉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并有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实战经验,熟悉日常法律服务、工程建设、公司法、合同管理、劳动法、招投标法、煤矿行业法律业务,熟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提供承诺函);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未在采购人列出的禁止供应商在限制期内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负面清单中。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9月30日12:00至2026年10月10日12: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4、重新询比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失败:①按时提交供应商审查资料和报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②提交的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700元;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报价*3%。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法律服务采购人每十二个月验收一次。在首次验收期间内供应商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在验收工作完成且采购人财务发票挂账后 9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法律服务费。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合同剩余金额的收据,采购人完成财务流程后的9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86098102、0471-3473023 邮箱:nmgcqhjy@163.com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