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电胜利能源 15台康明斯QSK60型发动机大修理业务
服 务 招 标 公 告/北电胜利能源 15台康明斯QSK60型发动机大修理业务重新公告
2.1.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1.2 本次招标不接出具的维修QSK60发动机及以上发动机大修理资质的证明。
3.2.2 MT4400型卡车或830E型卡车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证明(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3 NTE240型卡车制造商。
3.3 维修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3.1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不少于5台QSK60型发动机(单台总功率为1865KW)或以上级别发动机的维修业绩,并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对应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
3.3.2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不少于5台220吨卡车制造或销售业绩,并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对应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
3.4 企业信用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shixin.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