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金宏办公系统升级开发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1日 18:16 |
预算金额 | ¥267.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甄印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2-859120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2-85668629 |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金宏办公系统升级开发
1.3采购项目内容:随着全省一体化协同应用推广不断深入、系统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国家对自主可控和标准化的不断推广,省政府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对省公文交换、“全程留痕、限时办结”等工作的相继提出,现办公系统单纯的功能扩展已经不能满足这些工作要求,尤其是2019年省委省政府国产化替代的工作安排,现在技术架构的平台完全不能满足国产化替代的要求,必须对现有办公系统进行技术和功能升级。
1.4采购项目预算:267.8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金宏办公系统目前是青岛市金宏网业务应用的基础支撑平台,多年来累计了大量的应用。1、本次系统升级除了完成招标要求完成的工作外,必须要考虑和区市办公系统的互联互通,市级办公系统数据平稳过渡与迁移,新旧系统之间兼容与共存,以及和现有依托金宏办公平台定制开发的其它大量办公应用模块以及关联的应用系统兼容改造。2、现有金宏办公系统承建商掌握全市办公系统各单位的业务需求、功能业务解决方案、核心源代码和基础数据结构等信息,若再换一个服务商重新进行系统开发,则必然会导致业务需求整理,各单位办公使用习惯梳理,数据结构、接口标准和对接方式必然会发生一些变化,若逐个重新适配,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成本,适配不周全还可能会导致部分业务应用运行故障。 3、本次系统升级部分内容是在现有业务模块功能、业务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完善和技术改造,完全由不可预知的服务商从头去调研和重新开发,从现有预算和时间上也不可能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内容和现实实施要求。4、金宏办公系统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应用,如果由不可预知的第三方公司来做会极大增加项目失败风险,甚至造成项目失控,导致全市公文、信息、会议、督办等上传下达信息中断,严重影响政府机关的工作和运转效率。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青岛市金宏办公系统升级开发项目。 青岛市金宏办公系统始建于2003年,按照当时青岛电子政务建设“内部一网式办公”支撑“对外一站式服务”的思路,在建设全市三级机关统一互联政务网络平台(金宏网)的基础上,开发了一套大型、综合、通用、多功能一体化的基础办公平台——金宏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在全市机关统一推广应用,不仅全面实现了各级机关之间公文、信息网上传输,而且使所有区县和95%以上的部门实现了内部网络化办公,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网上协同办公环境。经过十几年的建设,除了实现公文、会议、信息、督查、邮件等日常办公的功能外,还提供了全市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认证登录、统一专网门户、统一消息提醒等政务基础支撑服务,青岛市的政务公开、信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综合电子监察、政务热线办理、人大政协办理系统、招商引资平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区村务、短信平台等,区市很多业务系统也都是依托该平台建设完成。同时,为了给各级部门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每年也会根据部门使用要求在金宏办公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业务模块的定制开发,经初步统计,目前依托金宏办公平台定制开发的办公应用模块以及关联的应用系统约300个。 程序源代码只有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掌握,为保障该次金宏办公升级的顺利开发、实施与上线,保证市级办公系统平滑升级、市级近100套部门办公系统新旧并行运行与系统平稳切换、与区(市)办公系统数据互通以及市级300余个关联模块以及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保证原有建设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连续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拟由唯一供应商“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项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1202室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9-02 00:00:00起至2019-09-06 23:59: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E-mail:/
财政编码:266071
电话:0532-85912098
传真:/
联系人:崔腾
8.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66033
电话:0532-85668629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联系人:甄印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85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