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以下采购项目经挂网公示后,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部分设备因流标后需再次启动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同时请前期已报名供应商及时到我单位物资采购中心复审资质。本次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的,将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若报名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将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若报名供应商仅有一家的,将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 项目名称:灭菌器/消毒供应设备/眼科设备/临床小设备 二、 项目编号:2018-XNYY-YQ-44/58/61/65 三、 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注:若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要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提交至物资采购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1年(含)以上、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能够严格执行合同,且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售后工程师和备件库。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资格(质)审查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借用或盗用他人相关资质的,将根据国家、军队及医院供应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材料时间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在2019年10月14日前将加盖企业鲜章的资格预审文件交物资采购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所有资质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盖章及文字须清晰可见),资格预审文件应含: 1、投标/报价供应商报名表; 2、投标/报价供应商资质审核表;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4、投标产品明细表 5、廉洁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投标公司法人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 7、投标公司法人、销售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公司给销售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6个月) 9、投标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时间≥1年,注册资本≥200万元) 10、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6个月内)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11、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2、生产企业对投标公司销售授权书 13、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14、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5、投标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6、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17、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18、销售业绩(格式见附件1) 1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六、 采购评审时间、地点:资质审核合格后,具体以采购文件方式通知 七、 其他:未尽事宜以物资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老师、杨老师 电 话:023-68766148 传 真:023-68766150 纪委监督电话: 023-68754035 附件:附件1:资格(质)审核材料模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