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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沙岛海塘垃圾清理项目的招标

   日期:2019-11-18     浏览: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横沙岛海塘垃圾清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横沙岛海塘垃圾清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02-02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FCG-19029)

3、预算编号:20-19-z881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横沙岛32.313公里一线公用海塘外侧滩涂范围管理范围内的清扫及垃圾清理。

5、交付地址: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0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8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1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上述合格的供应商中要求的证明资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8 12:00:00至2019-11-21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上述时间段内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商务大厦1805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可获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8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8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

2、磋商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4)投标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横沙海塘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民东路1620号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
邮编: 201914 邮编: 200437
联系人: 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民东路1620号 联系人: 王林
电话: 56890554 电话: 15317628228
传真: 56890554 传真: 021-5588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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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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