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新建商合杭铁路汽车购置(第一批)
2
.项目内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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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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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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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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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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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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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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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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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合杭铁路工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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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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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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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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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辆 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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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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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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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合杭铁路道路升降高空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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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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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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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蓝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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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到货地点: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指定地点
使用单位: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注: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4
.主要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标段一: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商授权,投标现场需要提供授权证书原件备查,且投标设备在其经营范围内。
2
.投标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排放标准必须不低于国V标准要求。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
3.
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所规定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产品的国家公告,并说明该产品公告的查询网址。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整车质保期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按国家汽车“三包”政策执行。
6.
交货时间和地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中标单位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全过程参与车辆审验、上牌照过程,如果因汽车问题无法通过车辆审验、挂牌照,由中标单位对车辆整修后继续进行,直至通过车辆审验、挂牌照。运杂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必须对产品的供货期书面明确应答。
7.
投标人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二: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商授权,投标现场需要提供授权证书原件备查,且投标设备在其经营范围内。
2
.投标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排放标准必须不低于国V标准要求。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
3.
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所规定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产品的国家公告,并说明该产品公告的查询网址。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整车质保期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按国家汽车“三包”政策执行。
6.
交货时间和地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中标单位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全过程参与车辆审验、上牌照过程,如果因汽车问题无法通过车辆审验、挂牌照,由中标单位对车辆整修后继续进行,直至通过车辆审验、挂牌照。运杂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必须对产品的供货期书面明确应答。
7.
投标人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19室);
3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表)、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5.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领取:汇款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前,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现场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371-68325328)。
7.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或备注:XX项目标书款(必须加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19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解工(报名事宜联系人)
电话:0371-56835853
传真:0371-56835854
(二)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蒋工
联系电话:0371-68321955
(三)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83247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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