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534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落实公司创新驱动行动计划,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拟开展公司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服务范围涵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各中心机构、直属各供电局(不含广州供电局)的知识产权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年费代缴及其他相关业务。
2.2招标范围:服务区域内各单位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主要包括:
1、知识产权申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等全流程代理业务,直至此部分知识产权全部结案为止。
2、有效专利的年费代缴。
3、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转让程序办理、恢复权利请求代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许可合同备案、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补发证书申请代理,以及知识产权代理过程中的各项咨询、培训及法律法规顾问咨询等。
4、合同签订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实行统招分签方式。框架招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根据本次招标结果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项目支付)》(附件5),组织标包各单位根据招标范围及标包清单中预计采购金额签订框架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分配,同一标包适用一个或多个地市局的,每个地市局只签订一份框架合同,各二级机构或县区局根据框架合同签订订单(附件8)或委托函(附件9)。具体技术服务项目:
1)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一)标包中,公司本部及业务支撑机构部分,由公司创新部与该标包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各业务支撑机构以及公司本部各使用部门(以下简称委托人),可依据该框架合同,与该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附件8),或以委托函(附件9)形式委托;
2)框架采购项目同一标包适用一个或多个地市局/中心机构的,每个地市局/中心机构仅与该标包中标人签订一份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由地市局/中心机构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起草。地市局/中心机构下属的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可依据该框架合同,与该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附件8),或以委托函(附件9)形式委托。
(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根据本次招标结果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统一支付)》,分别与各标包的中标人签订一份框架合同。具体技术服务项目,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委托单位所属区域与该区域标包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或以委托函(附件9)形式委托。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日(日历日)。
2.7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8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
协议期内,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同一标包内各单位限额,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2.8其它关键要素:
1、项目类别:服务
2、网络安全审查:/
3、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是确定项目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4、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
5、其他:
5.1官费预估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区域 | 资金来源 | 官费代缴预估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 | 广州地区(不含子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江门地区 | 项目列支 | 1035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一) |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 4400 | |||||
2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 | 韶关、清远、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汕尾 、揭阳地区 | 项目列支 | 900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二) |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 3800 | |||||
3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 佛山、中山、珠海、阳江、茂名、湛江、云浮、肇庆地区 | 项目列支 | 900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三) |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 3600 |
官费由中标人先行代缴,委托人后续按国家相关部门实际收取的金额向中标人支付。官费预估清单所列金额为预估量,不含代理业务服务费,不构成招标人对实际发生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5.2 除发明专利申请外,其他业务的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价款,按各业务类别的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与实际完成服务数量的乘积之和计算。其中,对于涉外专利的代理服务,中标人须确保委托人不需支付权利要求附加费、申请文件超页附加费、晚交材料附加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每件涉外专利申请的答复审查意见费用,委托人最多承担三次,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3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中标人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该申请所对应的代理业务服务费及官费:
(1)新颖性;
(2)保护客体;
(3)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上述情形发生时:
(1)若委托人尚未支付相关费用,则不再支付;
(2)若委托人已支付相关费用,有权在后续应付中标人的价款中等额抵扣;价款不足抵扣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退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等。
5.4 各框架合同签订单位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年度履约评价规则》(附件10)对中标人(合同乙方)进行2027年度、2028年度服务质量履约评价并确定等级;各框架合同签订单位依据评价结果,执行相应的结算规则。
5.5 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方式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价款=(首款+尾款),各年度的首款、尾款支付比例按下表执行。
序号 | 合同年度 | 首款、尾款支付比例 |
1 | 2026年度 | 首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8;尾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2 |
2 | 2027年度 | 首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8;尾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2 |
3 | 2028年度 | 按年度服务质量履约评价结果,执行对应的结算规则。 |
(2)首款结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订单合同》(或《委托函》)为依据结算首款。如有下表所列扣款事项,在该件专利的首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序号 | 扣款事项 | 扣减金额(元/件) |
1 |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所列的权利要求项数<10个 | 扣减金额=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1 |
2 |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所列的说明书页数<=7页 | 扣减金额=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1 |
(3)尾款结算。
科技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如该项目已结题,则尾款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中列支,与中标人结算。
尾款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结案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或《视为撤回通知书》等)以及各框架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年度履约评价表》(如有)进行结算。
如有下表所列扣款事项,在该件专利的尾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累计扣款金额不超过该件专利应付尾款总额。
序号 | 扣款事项 | 扣减金额(元/件) | |
1 | 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 | 在Patentics平台(网址:https://www.patentics.com/)检索结果中,特征度>35或专利度<8。 | 扣减金额=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1 |
2 | 发明专利申请未获得授权 | 发明专利申请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具备创造性),未获得授权。 | 扣减金额=全额尾款 |
【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符合《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77 号)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
【注】授权特征度:发明专利授权文本中的独立权利要求(权1)中的技术特征词(实体词)的个数。其中,相同的实体词不重复计数。
【注】专利度:权利要求个数。
5.6 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时,中标人应向委托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内业务的官费由中标人先行代缴,结算时中标人应提供官方收据。涉外专利业务的官费,由中标人先行代缴后,按实际支付外币当日中国银行现汇卖出价折算为人民币,提供结算凭证(缴费凭证,或官网缴费状态截图和官方收费标准)。中标人将该折算金额作为不含税金额,按6%税率计算税额,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人按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结算支付。
2.9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区域 | 资金来源 | 代理业务服务费预估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
单位 | 服务费预估 | 合计 |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 | 广州地区(不含子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江门地区 | 项目列支 | 公司本部及业务支撑机构 | 450 | 1950 | 2750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一) | 2750 | 5 | 1 |
计量中心 | 150 | |||||||||||
调控中心 | 600 | |||||||||||
电科院 | 600 | |||||||||||
江门 | 150 | |||||||||||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 电科院 | 800 | 800 | |||||||||
2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 | 韶关、清远、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汕尾 、揭阳地区 | 项目列支 | 韶关 | 150 | 1350 | 2450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二) | 2450 | 5 | |
清远 | 100 | |||||||||||
东莞 | 350 | |||||||||||
惠州 | 150 | |||||||||||
河源 | 100 | |||||||||||
梅州 | 120 | |||||||||||
潮州 | 80 | |||||||||||
汕头 | 140 | |||||||||||
汕尾 | 60 | |||||||||||
揭阳 | 100 | |||||||||||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 电科院 | 1100 | 1100 | |||||||||
3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 佛山、中山、珠海、阳江、茂名、湛江、云浮、肇庆地区 | 项目列支 | 佛山 | 400 | 1460 | 2460 | 1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三) | 2460 | 5 | |
中山 | 250 | |||||||||||
珠海 | 250 | |||||||||||
阳江 | 100 | |||||||||||
茂名 | 80 | |||||||||||
湛江 | 120 | |||||||||||
云浮 | 60 | |||||||||||
肇庆 | 200 | |||||||||||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 电科院 | 1000 | 1000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招标公告的标的物清单所列预计采购金额是预估量(不包含中标人代缴的官费金额),协议期内,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同一标包内不同单位间限额,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
(3)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中标人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承接新代理业务”“撤销专利代理机构”等行政处罚的;
2)中标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中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
(4)因中标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缴纳官方费用、未按时提交答复或补正、未按时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等)导致委托专利在授权后或申请过程中权利丧失的,中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1)专利申请权丧失或未按时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专利权丧失
中标人自行承担该专利自申请日起至权利丧失之日止的全部费用(包括由中标人代缴的官费),中标人不得再就权利丧失之日前已发生的代理业务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中标人应按上述全部费用(全部的代理服务费用和全部官费)之和的5倍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如处于未按时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权利恢复阶段,则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权利恢复请求费。
2)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产生滞纳金或恢复费
中标人全额承担因此产生的年费滞纳金及权利恢复请求费。
3)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丧失
对于有效专利,若因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年费的过错导致专利权丧失(包括因未缴年费而终止),中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a. 专利申请代理费:按本次中标价格(框架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阶段代理服务费单价,不含官费)全额赔偿该专利的申请代理费。
b. 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官费:自该专利的申请日起至授权公告日止,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收取的全部官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登记费)。
c. 已缴纳的全部年费:自该专利授权公告日起至权利丧失之日止,所有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年费(无论该年费由委托人、中标人或任何第三方缴纳)。
此外,中标人不得再就权利丧失之日前已发生的代理业务(包括年费管理、提醒及代缴等)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4)赔偿金支付方式
上述赔偿金,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在后续应付中标人的价款中直接抵扣;应付价款不足抵扣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退还至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指定账户。
(5)如招标人/委托人因预算资金不足导致延迟支付合同价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同意该情形不属于违约,不产生违约金。
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6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
1 | 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7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59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投标文件的硬盘序列号”及“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任意一项一致的。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工程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本次招标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适用于一码一致情况:
【重要提醒】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重点信息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最小独立评审单元上述任一信息一致的情况,将视情况向投标人进一步确认,如未能做出合理解释,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13.招标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8月17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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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附件下载:招标(采购)公告附件.zip
- 编辑:csg.cn


